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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与警察的思考

(缪培富)

      想起这个话题因有感于社会各层各界、方方面面大部分人员对监理行业的理解和认知不足,甚至到了偏执的地步,造成今时今日监理举步维艰的局面。网上与“度娘”闲聊中未发现相关文章,于是动了提笔的念头。

      警察与监理可以说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职业,却有着惊人的相似度和不同的待遇。

      警察与监理的不同在于权力的大小,一个是国家的暴力执法机构,权力大到“令人发指” ;而监理作为社会服务机构,是政府监督的补充,权力小到“令人发指”,责任大到“令人发指”。

      警察的权利来自于国家(人民赋予那是扯淡),一直存在,虽分区域,却可以跨界办理。监理的权利来自于发包人授权委托,范围固定,不可逾越,随时可灭。

      警察可以适用任何法律,监理主要适用《合同法》,偶尔用到《建筑法》和《安全法》。

监理与警察又存在很多的相似点:

      都是“执法”机构,都是依据法律、法规办事。监理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法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及依法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处理方式相似警察处理违法、违规视情节轻重一般有口头教育与书面警告、拘留与处罚、刑罚、终生监禁和吊销生存资格四种方式。监理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一般有口头提醒与整改、书面通知与整改、停工整改、清退出场四种方式。

      工程监理中应采取原则加灵活的处理方式处理工程的问题,这是真正熟悉规范、标准的体现。就如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单元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所采取的确定条款处理方式,亦如警察处理事情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样。

    3、存在的必要性

      警察存在的必要性我想没有必要再阐述,可以说没有警察这种职业,没有这个国家暴力机关,社会会乱成什么样可想而知。

      警察存在的必要性是建立在社会不和谐,说声“对不起”没有大用的前提下;监理存在的必要性是建立在市场建设行为极不规范,承包人口头答应的再好也不履行的前提下。如果建设行为都是规范的监理是没有必要存在的,如有“对不起”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

      试想一下,在这个利益至上的环境中,没有工程监理,那么合同无管理、随意更改、偷工减料、恶意增减的情况势必无限制扩张。有了工程监理,合同的管理就有成效,不会出现随意更改设计的情形、质量有提升、投资有控制、安全保障多一份。工程监理存在的必要性也显而易见了。

      说了一些相似点,又要说到出现问题警察和监理得到的不同对待了。

      有了工程监理不代表工程就不会出现问题,正如有警察并不能消灭犯罪一样。基础决定一切,社会的文明程度决定恶性事情的多与少,有了警察可以使恶势力不能明目张胆,不能肆意妄为,出现问题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可以有效的打击犯罪。同样,有了工程监理并不能消除工程存在的一切问题,承包人的基本素质决定了工程质量好坏程度,有了监理后可以使差的有所改善,好的更好,可以使程序规范一些、行为规范一些,工程质量有所提升,投资得到控制,安全事故发生几率减少,可以让90甚至80变100,但是绝对不能使50和0变100。

      可以说大部分发包人对其选择的承包人的能力、素质非常了解,选择一个素质高、能力强的队伍对任何一方都有好处,而现实是素质高、能力强的队伍在一般项目上基本不存在,发包人却坚定不移的选择的了素质一般、能力差的队伍,如同放任一个极具破坏力的危险分子在社会游荡,盼望他自律不出事?指望有了监理就万事大吉?想当然尔!

      不可否认有些挂靠的个体户素质不错,队伍综合能力也说得过去,不差于正规意义上的资质单位,就如同监理员当中有部分人有能力担当专监工作一样,但这毕竟不是大部分,不是全部,一直如此下去怎么能不出问题呢。

      当工程中出现这样那样大小不等问题时,很多发包人及其他方面的人士一致的把矛头指向监理,为何一般恶性事件包括杀人放火都没有人把矛头指向警察呢?(除非出现黑社会事情及恐怖动乱等如同出现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    

      这是一个认知度的问题。发包人委托监理的目的、国家推行监理制度的目的在哪里呢,目的就是使工程建设行为得到规范,工程质量有所提升,进度、投资、安全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工程保障多一份,建设目标的实现能顺利一些,不是让监理消除一切问题的。那么对比一下有没有工程监理就可以得出结论,发包人委托监理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在这种情况下,有点问题、一种必然的情况又何必责怪监理人呢?!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什么样的居心把责任推给监理而不提承包人的责任呢,难道委托监理就是找个可以背黑锅的人吗?这里牵扯的东西就多了,不能表述。

      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监理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监理的存在已见成效的情况下再责难监理是不应存在的。

      监理充当着警察的角色,得到的大部分是责难,少部分的带着表扬一下,工程建设得好那是承包人的功劳,建设得不好是那是监理人的责任,四面八方皆怒吼:我请你们监理是干什么的。我也纳闷了,是啊,你请监理是干什么的呢。

     工程管理至关重要,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运行在当前市场下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监理人肩负着督促承包人管理的责任,又面临着无力可使的困境。想依靠底层监理改变市场环境,督促承包人建立有效的质保、安保体系,认真履行合同,就如同一个没有背景的小警察想整垮一个关系网庞大的钱贵一样,难、难、难!没有上级的大力支持、没有上级的鼎力相助、没有上级的雷霆行动,想都不要去想。

      一个没有背景的小警察与一个社会底层的监理相同?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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