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吴江市东太湖生态清淤工程(SDT4区域)
工程地点:吴江境内的东太湖SDT4区域
工程项目组成及特点:东太湖是太湖东南部东山半岛东侧的一个狭长的湖湾,南起东茭嘴至陆家港一线,北端一直延伸到瓜泾口,全长约30KM,最大宽度9KM,环湖大堤包围的湖区面积185.4KM2,其中水面134.9KM2,涉及苏州市吴中区和吴江市。东太湖西、北部为苏州市吴中区的东山半岛,东部为吴江市,东太湖湖底高程约1.6~3.2m(镇江吴淞高程,下同),疏浚区湖底高程约1.6~2.5m,全湖综合水质类别仅为地表水Ⅳ~劣Ⅴ类标准。从湖区水质平面分布趋势来看,供水水源区的水质受太湖来水的影响较大,远远不能满足Ⅱ~Ⅲ类的水质功能目标;供水水源区以外的其他水面,湖区的水质为Ⅳ~劣Ⅴ类。根据苏政办[2008]108号《关于加快实施东太湖生态清淤工程的意见》,实施东太湖生态清淤工程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吴江市东太湖生态清淤工程(SDT4区域)主要内容包括:湖泊底泥清淤工程,涉及东太湖吴江市的SDT4区块,清淤面积5.24KM2,土方工程量为227.3668万m3。
合同质量等级:合格
合同工期:计划工期2010年8月20日~2010年12月21日,124日历天
合同总价:61843889元;
建设单位:吴江市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设计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苏州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实施情况
监理组于2010年9月15日发布开工令,按合同工期规定,应于2011年1月16日完工。
在施工期间的2010年10、11月由于本单位与其他土方施工单位共用施工便道和S230省道道口,以至施工运输车辆无法满足正常施工要求数量;还有吴江环保城市复查等原因令本工程暂停施工,经监理、业主审核同意将合同完工时间延长至2011年3月7日,实际于2011年3月7日完成合同内工程量。
于2011年12月28日通过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东太湖生态清淤工程(SDT4区域)质量鉴定为合格。
三、监理机构人员
项目总监为陈贫元,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丁允建、苏中强、曹雷、张佐祥、刘丽。
版权所有: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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